繁體中文技術文件|Codex × Antigravity 協作架構

設計原則

1. 原生能力優先

如果平台本身已經支援平行 Agent、worktree、Skills、權限或 Subagent,就先使用這些能力,再考慮增加新的抽象層。

任何新元件,都應該先回答:

它是否解決了現有 Runtime 無法可靠處理的問題?

如果沒有,就不應新增。

2. 複雜度必須由需求證明

這套架構刻意依照以下順序演進:

平台原生 Runtime
    ↓
共享工作區
    ↓
明確協調
    ↓
薄型 Broker

不要只因為「完整的分散式系統看起來比較像正式架構」,就直接跳到最複雜的階段。

只有出現明確需求時才增加元件,例如:

3. 依能力分工

不同 Runtime 不應預設都執行同一項工作。

任務分配應考慮:

目標不是:

「使用更多模型。」

而是:

「使用能完成任務的最低充分能力。」

4. 有限度委派

Runtime 內部使用多少 Subagent,是平台自己的事情。

跨 Runtime 再委派,則是架構層需要控制的事情。

收到工作的一方可以在內部展開更多 Agent,但跨 Runtime 委派應有:

這讓成本、失敗位置與責任更容易判斷。

5. 共用方法,薄轉接層

可攜式知識應該放在可重複使用的 Skills 或共用指令中。

平台差異則放進小型 adapter(轉接層)。

避免:

6. 多讀者、受控的寫入責任

平行分析通常便宜;互相衝突的寫入通常昂貴。

因此這套架構鼓勵:

不是分散式鎖的實作

目前 Git 模式裡:

只有未來 multi-host(多主機)真的需要更強的分散式寫入權管理時,才考慮由 Broker 提供 lease(租約)。

7. 隱私是路由條件

資料的隱私分類應直接影響任務可以在哪裡執行。

本地模型可以協助辨識組織內特有的敏感概念,但 LLM 不應成為唯一決定「資料可不可以離開本機」的機制。

仍然需要:

8. 驗證比「全自動」宣稱重要

比起追求「fully autonomous(完全自主)」,本專案更偏好 low-friction(降低不必要操作摩擦)

好的系統應該減少沒有價值的人工批准,同時保留清楚的 Gate(關卡),特別是:

9. Roadmap 不等於已完成

所有公開能力都應明確標示:

架構圖可以顯示未來方向,但狀態表一定要把現在與未來分開。

10. 沒有產品級證據,就不要做產品級宣稱

在沒有相應的:

之前,不應把這個專案描述成:

這個專案最有價值的定位,是維持為:

務實的參考架構與實際案例。